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毒品诉讼

强迫他人吸毒罪如何量刑处罚


来源:深圳毒品贩卖律师 网址:http://www.szdpvipls.com/ 时间:2019/6/25 11:30:44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,强迫他人吸毒罪,是指违背他人意志,使用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迫使他人吸食、注射毒品的行为。强迫他人吸食、注射毒品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而要是引诱、教唆、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、注射毒品的,从重处罚。

一、强迫他人吸毒罪如何量刑处罚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,强迫他人吸毒罪,是指违背他人意志,使用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迫使他人吸食、注射毒品的行为。

强迫他人吸食、注射毒品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引诱、教唆、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、注射毒品的,从重处罚。

因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、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刑,又犯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》规定之罪的,从重处罚。

二、构成要件

客体要件

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他人的身体健康,属于复杂客体。强迫他人吸毒,往往使人染上毒瘾,成为吸毒者,而吸毒成瘾严重损害身心健康,使吸毒者身体虚弱、智能减退、人格扭曲,而且吸毒还是艾滋病传播的途径之一。同时,吸毒会诱发盗窃、抢劫、赌博、卖淫等其他犯罪活动,因此,对强迫他人吸毒的犯罪分子予以惩处是十分必要的。

客观要件

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违背他人的意志,使用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迫使他人吸食、注射毒品的行为。所谓“暴力”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,排除被害人的抵抗,迫使其违背自己的意志吸食、注射毒品。所谓“胁迫”是指犯罪分子以实施暴力相威胁,实行精神强制,使被害人产生恐惧不敢抗拒而吸食、注射毒品。所谓“其他强制方法”是指除了暴力或胁迫方法以外,以暴力、胁迫方法相当的,如酒醉、麻醉药麻醉等方法,使被害人不知抗拒而吸食和注射毒品的行为。强迫他人吸毒的手段多种多样,但无论采取什么手段,客观上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强迫他人吸毒的行为,就构成本罪,至于被强迫者是否因此成瘾,不是构成本罪的必要条件。

主体要件

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,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,均可构成本罪。

主观要件

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,过失不构成本罪。即行为人明知是毒品,而故意强迫他人吸毒。强迫他人吸毒的动机多种多样,有的是为了牟利而强迫他人吸毒,有的出于报复,不论行为人的动机如何,只要故意实施了强迫他人吸毒的行为,就可构成犯罪。

一般自己主动自愿的吸毒行为,只能认定为违法,而不能判定为为犯罪,除非还存在其他的情节构成了犯罪。但在强迫他人吸毒的时候,达到规定的标准,那么就可以认定构成犯罪,即强迫他人吸毒罪。这一行为不仅会对吸毒者的身心健康造成损害,还很容易诱发一些其他的犯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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